沈阳小学生转学规定

欲擒故纵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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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の话 神の话
沈阳小学生转学规定

各位沈阳宝妈宝爸们,注意啦注意啦,你家神兽要转学?这可不是说转就能转的哦,真的是比给娃辅导作业还让人头大!今天咱就来唠唠沈阳小学生转学那些事儿,让你门儿清!

其实啊,咱大辽宁和沈阳都有规定,学生可不能随便转学,就跟咱上班不能随便翘班一样,得有正经理由才行。那啥时候能转呢?

第一种,就是你家搬家啦,户口和住的地方跨省、市、区(县)挪窝了,不管是本地娃还是随迁子女,只要是这种情况,基本就有戏。第二种,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爸妈长期出国留娃一人在家当“留守儿童”,或者爸妈去支援边疆建设、军人叔叔阿姨工作调动,娃得去投靠亲戚住,这种也能办。

不过也有不行的时候哦,你知道吗,娃休学的时候,或者六年级下学期,想转学?门儿都没有!还有啊,同一个区里想转学,原则上也是不允许的,比如大东区就明确说了,小学初中同区想转,没门儿!

那啥时候能办转学呢?一般都是春季开学前(2月底)和秋季开学前(8月底),具体时间每年都可能变,得看官方通知。比如说,于洪区2024年是2月27-28号和之后的工作日,皇姑区2025年秋天是8月20号到9月10号的工作日,可得记准了,错过了就得再等半年,那可真是等到花儿都谢了!

流程嘛,也不算太复杂,三步走。第一步,家长带着材料去想转入的区教育局审核,材料合格了就回家等学校通知,这一步就像咱考试等成绩,煎熬!第二步,学校通知了,就去报到,填个《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简单!第三步,学校会在全国学籍系统里发起申请,教育局审核通过,学籍就转过来了,这一步是后办的,只要娃资格确认了,就算在校生啦!

最让人头疼的可能就是准备材料了,简直比过年办年货还复杂!不同情况材料不一样,咱分开说。

先说有本地房产的,比如于洪区和皇姑区。有房证的,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都得有),房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明、结婚证这些证明亲子关系的。要是还没拿到房证,那就拿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发票、入住通知单。对了,离异家庭还得带离婚协议,房主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还得跟老人在一个户口上,并且证明爸妈没房子,这年头当爸妈可真难!

那随迁子女租房住的呢?户口本、居住证(或者申领凭证)得有,社区开的居住证明,证明你确实住那儿了。还得有父母双方在沈阳没房子的证明,有些区比如皇姑区,还得要务工证明,真是条条框框一大堆!

其他特殊情况,比如爸妈离婚了,得带离婚证、抚养权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证明娃跟谁。户口没在一块儿的,出生证明、结婚证这些证明亲子关系的也得带上。

还有几个关键提示,敲黑板了啊!转入的年级得跟转出的一样,不能跳级也不能留级,跨省转学遇到学制不一样的,比如有的地方小学五年初中四年,有的地方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就按1-9年级对应,反正年级不能变,想通过转学留级“弯道超车”?想太美啦!

学位怎么分呢?教育局会根据你住的地方或者户口所在地就近分配,那些超级热门的“大校额”学校,原则上是不收转学生的,所以别抱太大期望哦。

最后,要是还有啥不明白的,就得打电话咨询了。于洪区小学转学电话是25347078,皇姑区小学是024-86847419,初中是024-86842130,沈河区初教科是024-24162712。或者关注“沈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转学”就能拿到最新通知,还有开无房证明的入口,简直不要太方便!

以上这些都是根据2024-2025年的政策总结的,每年可能会有变化,具体的还是得以当年你想转入的区教育局说的为准,毕竟政策这东西,就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希望各位宝妈宝爸都能顺顺利利给娃转好学,娃上学舒心,爸妈才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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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沈阳市小学转学的相关政策:

  1. 转学条件: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市)迁移的;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市)迁移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2. 转学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亲子关系证明等,随迁子女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具体转学材料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确定。

  3. 转学流程: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转入区县(市)教育局或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和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后,接收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负责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学生电子学籍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核办。

  4. 学籍与转学的关系: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就读信息,体现的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转接学籍是学生转学的后置程序,不是转学的前提条件。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确认学生具有转学资格后,学生即应视为在校生,享受在校生待遇。

  5. 转学年级的规定:学生转入年级应与转出时所在年级一致。不同学制(6-3,5-4等)省份间办理跨省转学时,应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原则上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6. 学位分配:各区县(市)教育局依据居住地址或户籍地址,相对就近为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分配学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联系当地教育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转学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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