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小学生转学政策

天堂太远 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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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棠 画棠
上海落户小学生转学政策

各位魔都宝爸宝妈们,注意啦,今天咱们来唠唠上海小学生转学那点事儿,简直比辅导孩子作业还让人头大,你知道吗。

上海落户小学生转学,可不是你想转就能转的哦,主要看《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那个文件,各区还会自己加点“料”,总的来说就是“户籍优先,学校看着安排”,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的政策那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真的是让人眼花缭乱。

先说说本地户口的娃咋转学。基本条件有这么几条,比如你家户口在上海跨区搬家了,娃得跟着直系亲属的户口走,这叫跨区迁移。或者本来在外地读书,现在要回上海户籍地读书,这也行。但有几种情况想都别想,学期中间不行,刚上一年级第一学期不行,快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也不行,还有本来就在这个区上学的,想转学?没门儿!

材料方面,那更是各区有各区的“脾气”。徐汇区要求户口簿、跟户口地址一样的房产证,学籍材料也不能少,本市转学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外省市转来的还要加个《居住登记凭证》。黄浦区呢,户口簿得是正经的,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都不算,还要转学信息表、《学生成长记录册》、纸质学籍卡,连预防接种卡都得带上,真是比查户口还严。青浦区相对简单点,说是购房、迁户口、动拆迁、转业军人这些原因迁入的,给个户籍证明就行,其他的嘛,先不说。

再来说说非本市户籍的,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新上海人”家庭。想转学?那得先符合上海当年的招生条件,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首先,爸妈一方得有《上海市居住证》,地址在目标区还得满1年以上,有积分通知书的也得乖乖交出来。其次,社保缴费记录也得拿得出手,别到时候一问三不知。还有,房产证地址得跟居住证一样,产权人还得是爸妈或者娃自己,少一样都不行,简直比考大学还难!材料清单也一大堆,户口簿、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缴费记录、房产证,少一个都办不成,跑断腿是常有的事。

转学流程嘛,大体上都差不多。先跟原学校申请《转学申请表》,然后把材料交上去,线上线下都行,但千万别错过时间,逾期不候,那可就真的芭比Q了。交完材料就等着教育局审核,然后统筹安排学校,一般8月中旬学校会通知结果,那段时间真是坐立难安,比等高考成绩还紧张。最后开学前再去办个确认手续,把原学校的材料交给新学校,这才算完事儿。

时间节点也很关键,徐汇区是6月16日到7月15日交材料,8月15日前通知结果。黄浦区是6月30日到8月28日,还得网上预约,结果开学前一天才告诉你,这悬念留的,简直了。青浦区就比较佛系,政策没说具体时间,参考全市一般是6到7月,具体的还得自己去问,真是考验家长的耐心。

最后再啰嗦几句注意事项,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想转学?门儿都没有!学期中途和已经在本区就读的,也别想了。材料一定要在有效期内,不然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哭都来不及。各区都有咨询电话,比如徐汇区咨询54361495,监督54361542,工作日打哦,别周末打过去没人接,还以为电话坏了。

其实啊,转学政策就是根据那个学籍管理办法来的,非本市户籍的跟落户政策关系老大了,居住证、社保、积分这些都得跟上。对了,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2025年上海居转户政策取消计划生育限制了,门槛稍微低了点,有落户打算的家庭可以提前规划一下转学的事。不过话说回来,具体政策还得以各区教育局最新通知为准,办理前最好打电话确认一下,别自己瞎琢磨,不然跑冤枉路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希望对各位宝爸宝妈有帮助,祝大家转学顺利,娃能上个好学校,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但努力不一定成功,放弃一定失败,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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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凉音 素年凉音

上海落户小学生转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转学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学生(至浦东新区);从外省或境外回浦东新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居住地跨区变更的本市在籍学生;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五年级第二学期、初三年级第一、二学期,高三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

  2. 转学条件: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申请对口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本市户籍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学生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申请转学。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3. 办理方式:浦东新区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转学登记手续。

  4. 办理流程:转出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内容包括:全国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学籍状态信息等)。转入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拟转入的中小学提出转学申请,按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是上海落户小学生转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办理转学手续,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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